原文
曰: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,何以为候?可知其吉凶不?
然:足少阴气绝,则骨枯。少阴者,冬脉也,伏行而濡于骨髓。故骨髓不濡,即肉不着骨;骨肉不相亲,即肉濡而却;肉濡而却,故齿长而枯,发无润泽;无润泽者,骨先死。戊日笃,己日死。
足太阴气绝,则脉不营其口唇。口唇者,肌肉之本也。脉不营,则肌肉不滑泽;肌肉不滑泽,则人中满;人中满,则唇反;唇反,则肉先死。甲日笃,乙日死。
足厥阴气绝,即筋缩引卵与舌卷。厥阴者,肝脉也。肝者,筋之合也。筋者,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,故脉不营,则筋缩急;即引卵与舌;故舌卷卵缩,此筋先死。庚日笃,辛日死。
手太阴气绝,即皮毛焦。太阴者,肺也,行气温于皮毛者也。气弗营,则皮毛焦;皮毛焦,则津液去;津液去,则皮节伤;皮节伤,则皮枯毛折;毛折者,则毛先死。丙日笃,丁日死。
手少阴气绝,则脉不通;脉不通,则血不流;血不流,则色泽去,故面色黑如黧,此血先死,壬日笃,癸日死。
三阴气俱绝者,则目眩转、目瞑,目瞑者,为失志;失志者,则志先死。死,即(则)目瞑也。
六阳气俱绝者,则阴与阳相离,阴阳相离,则腠理泄,绝汗乃出,大如贯珠,转出不流,即气先死。旦占夕死,夕占旦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