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兵之教令,分营居陈,有非令而进退者,加犯教之罪。前行者,前行教之;后行者,后行教之;左行者,左行教之;右行者,右行教之。教举五人,其甲首有赏。弗教,如犯教之罪。罗地者,自揭其伍。伍内互揭之,免其罪。
凡伍临陈,若一人有不进死于敌,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。凡什保什,若亡一人,而九人不尽死于敌,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。自什己上至于裨将,有不若法者,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。凡明刑罚,正劝赏,必在乎兵教之法。
将异其旗,卒异其章。左军章左肩,右军章右肩,中军章胸前,书其章曰:“某甲某士”。前后章各五行,尊章置首上,其次差降之。
伍长教其四人,以板为鼓,以瓦为金,以竿为旗。击鼓而进,低旗则趋,击金而退。麾而左之,麾而右之,金鼓俱击而坐。伍长教成,合之什长。什长教成,合之卒长。卒长教成,合之伯长。伯长教成,合之兵尉。兵尉教成,合之裨将。裨将教成,合之大将。大将教之,陈于中野,置大表三,百步而一。既陈,去表百步而决,百步而趋,百步而鹜。习战以成其节,乃为之赏法。
自尉吏而下,尽有旗。战胜得旗者,各视其所得之爵,以明赏劝之心。战胜在乎立威,立威在乎戮力,戮力在乎正罚。正罚者,所以明赏也。
令民背国门之限,决生死之分,教之死而不疑者,有以也。令守者必固,战者必斗;奸谋不作,奸民不语;令行无变,兵行无猜;轻者若霆,奋敌若惊。举功别德,明如白黑,令民从上令,如四肢应心也。
前军绝行乱陈,破坚如溃者,有以也。此之谓兵教,所以开封疆,守社稷,除患害,成武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