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启
高启(1336-1373)汉族,江苏苏州人,元末明初著名诗人,与杨基、张羽、徐贲被誉为“吴中四杰”,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“明初四杰”,又与王行等号“北郭十友”。字季迪,号槎轩,平江路(明改苏州府)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;洪武初,以荐参修《元史》,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,受命教授诸王。擢户部右侍郎。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,获罪被诛。高启曾为之作《上梁文》,有“龙蟠虎踞”四字,被疑为歌颂张士诚,连坐腰斩。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、《凫藻集》等。
饶与龄
饶与龄(一五四三 — 一五九五),字道延,号宾印。大埔人。相长子。明神宗万历十七年(一五八九)进士。曾试政都察院,以父母归侍二年而父卒,免服谒选,补中书舍人,才两月而病卒。有《新矶题咏》、《松林漫谈》、《谩笔稿》、《宝印诗草》,父子合刻诗文为《椿桂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九有传。
周瑛
(1430—1518)福建莆田人,字梁石,号翠渠。成化五年进士。任广德知州,以有善政,赐敕旌异。弘治初历四川参政、右布政使。始与陈献章友,而不以献章主静之说为然,谓学当以居敬为主,敬则心存,然后可以穷理。有《书纂》、《翠渠类稿》。
郭谏臣
郭谏臣(1524—1580)字子忠,好方泉,更号鲲溟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年,卒于神宗万历八年,年五十七岁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进士。授袁州司李。严世蕃贪得无厌,谏臣持正不阿。历为吏部主事,屡有陈谏,词意正直。累官江西布政司参政,罢归。后起郧阳巡抚,未上卒。谏臣著有《郭鲲溟集》四卷,《四库总目》称其诗婉约闲雅 。
林俊
(1452—1527)明福建莆田人,字待用,号见素、云庄。成化十四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曾上疏请斩僧继晓并治中贵梁芳罪,触帝怒,下狱,贬姚州判官。寻召还,复官,改南京。正德时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镇压蓝廷瑞等起事。嘉靖时官至刑部尚书。有《见素文集》、《西征集》。
释函是
函是(一六〇八——一六八六),字丽中,别字天然,号丹霞老人。本姓曾,名起莘。番禺人。年十七补诸生,与里人梁朝钟、黎遂球、罗宾王、陈学佺辈,并以高才纵谈时事,举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乡试第二。会试不第,谒僧道独于庐山,祝发于归宗寺。既返广州,主法诃林。明亡,徙番禺雷峰,创建海云寺,举家事佛。孤臣节士,皈依者众。历主福州长庆、庐山归宗,及海幢、华首、丹霞、介庵诸刹,晚年主法雷峰。著有《瞎堂诗集》等。清陈伯陶编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卷四有传。
陈霆
陈霆(约1477年-1550年),字声伯,号水南,浙江德清县人。明朝官员,学者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中进士,官刑科给事中。为人耿直。正德元年(1506年),因上书弹劾张瑜,被其同党刘瑾陷害入狱。刘瑾被诛后,复官刑部主事,次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。不久辞官回乡,隐居著述。著有《仙潭志》、《两山墨谈》、《水南稿》、《清山堂诗话》、《清山堂词话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