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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国策·韩二·史疾为韩使楚

刘向

原文

史疾为韩使楚,楚王问曰:“客何方所循?”曰:“治列子圉寇之言。”曰:“何贵?”曰:“贵正。”王曰:“正亦可为国乎?”曰:“可。”王曰:“楚国多盗,正可以圉盗乎?”曰:“可。”曰:“以正圉盗,奈何?”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,曰:“请问楚人谓此鸟何?”王曰:“谓之鹊。”曰:“谓之乌,可乎?”曰:“不可。”曰:“今王之国有柱国、令尹、司马、典令,其任官置吏,必曰廉洁胜任。今盗贼公行,而弗能禁也,此乌不为乌,鹊不为鹊也。”


译文

史疾为韩国出使楚国,楚王问他:“您在研究什么学问?”史疾说:“我在研究列御寇的学问。”楚王问:“列御寇主张什么?”史疾说:“主张正名。”楚王问:“这也可以用来治理国家吗?”史疾说:“当然可以。”楚王又问:“楚国盗贼很多,用它可以防范盗贼吗?”回答说:“当然可以。”楚王接着问:“怎么用正名来防盗?”

这时,有只喜鹊飞来停在屋顶上,史疾问楚王:“请问你们楚国人把这种鸟叫什么?”楚王说:“叫喜鹊。”史疾又问:“叫它乌鸦行吗?”回答说:“不行。”史疾就说:“现在大王的国家设有柱国、令尹、司马、典令等官职,任命官吏时,一定要求他们廉洁奉公,能胜任其职。现在盗贼公然横行却不能加以禁止,就因为各个官员不能胜任其职,这就叫做:‘乌鸦不成其为乌鸦,喜鹊不成其为喜鹊啊!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