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函是

释函是

函是(一六〇八——一六八六),字丽中,别字天然,号丹霞老人。本姓曾,名起莘。番禺人。年十七补诸生,与里人梁朝钟、黎遂球、罗宾王、陈学佺辈,并以高才纵谈时事,举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乡试第二。会试不第,谒僧道独于庐山,祝发于归宗寺。既返广州,主法诃林。明亡,徙番禺雷峰,创建海云寺,举家事佛。孤臣节士,皈依者众。历主福州长庆、庐山归宗,及海幢、华首、丹霞、介庵诸刹,晚年主法雷峰。著有《瞎堂诗集》等。清陈伯陶编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卷四有传。

潘希曾

潘希曾
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
叶小鸾

叶小鸾

叶小鸾(1616~1632) 明末才女。字琼章,一字瑶期,吴江(今属江苏苏州)人,文学家叶绍袁、沈宜修幼女。貌姣好,工诗,善围棋及琴,又能画,绘山水及落花飞碟,皆有韵致,将嫁而卒,有集名《返生香》。

欧必元

欧必元

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
倪谦

倪谦

倪谦(1415年~1479年),字克让,号静存,南直隶应天府上元(今江苏南京)人,原籍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正统四年(1439年)进士,授编修,曾出使朝鲜。天顺初,累迁至学士,侍太子于春宫。后主顺天乡试,因黜权贵之子,被构罪戍边。成化初复职,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卒谥文僖。天资聪颖,记忆力特强,有《朝鲜纪事》、《辽海编》、《倪文僖公集》等传世。

谢迁

谢迁

(1449—1531)明浙江馀姚人,字于乔,号木斋。成化十一年进士第一,授修撰。累迁左庶子。弘治初,与日讲,帝屡称善。八年入内阁参预机务,累官太子太保、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与刘健、李东阳同辅政。秉节直亮,见事尤敏,时人有“李公谋,刘公断,谢公尤侃侃”之称。武宗嗣位,请诛刘瑾不纳,致仕。旋被诬夺职,瑾诛,复职。致仕。世宗即位,即遣使慰问。嘉靖六年,再起入阁,仅数月,以老辞归。卒谥文正。有《归田稿》。

冯清

冯清

冯清,明代大臣。别号濯庵,顺天府(治所在今北京市)籍,浙江余姚县人。公元1493年(弘治癸丑)进士。公元1515年(明武宗正德七年)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。公元1517年(正德九年)夏,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,总督三边军饷。[1]

明秀

明秀

明僧。浙江海盐人,俗姓王,字雪江,号石门子。出家于天宁寺,晚习定于钱塘胜果山。有《雪江集》。

石茂华

石茂华

石茂华(1521—1583),字君采,号毅庵,明中期大臣,益都(今青州)人。1544年(嘉靖二十三年)进士,任浚县(今屑河南)知县,年仅23岁。处理诉讼案件,人称公正明断。黄河泛溢,他亲率民工筑堤防洪。任扬州(治今扬州市)知府时,倭寇侵扰江淮地区,他排除严嵩义子赵文华的干扰,打退了进犯扬州的倭寇。后升任兵部尚书,掌南京都察院事。在巡察陕西、甘肃地区时,正值这里大饥荒,他奏准朝廷,蠲免徭赋,开仓救灾,因操劳成疾,呕血身亡。赠太子少保,谥“恭襄”。

林俊

林俊

(1452—1527)明福建莆田人,字待用,号见素、云庄。成化十四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曾上疏请斩僧继晓并治中贵梁芳罪,触帝怒,下狱,贬姚州判官。寻召还,复官,改南京。正德时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,镇压蓝廷瑞等起事。嘉靖时官至刑部尚书。有《见素文集》、《西征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