褚亮
褚亮,字希明,杭州钱塘人,祖籍河南阳翟(今河南禹州),唐初十八学士之一。曾祖湮,梁御史中丞;祖蒙,太子中舍人;父玠,陈秘书监,并着名前史。业中,授太常博士。大业十三年(617年),金城校尉薛举称王,任褚亮为黄门侍郎。大业十四年,秦王李世民灭薛举之子薛仁杲,以褚亮为铠曹参军。贞观元年(627年),与杜如晦等十八人授弘文馆学士,被封为封阳翟县男,褚亮支持唐太宗拓疆政策,命子褚遂良从军,出兵突厥。累迁至通直散骑常侍,十六年,进爵为阳翟县侯。后致仕归家。贞观二十一年(647年)卒,年八十八。谥号曰康,赠太常卿,陪葬昭陵。
李休烈
生卒年不详。赵州高邑(今河北高邑)人。玄宗开元初,任洛阳尉,诏毁武则天所立天枢,休烈以诗讽之。生平见《大唐新语》卷八、《唐诗纪事》卷一三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,《全唐诗外编》补诗2首。另有一李休烈,乃高宗时人,为天官侍郎李鹏(至远)之父,官终郪县令。生平见《新唐书·李至远传》。
张旭
张旭(675年—约750年),字伯高,一字季明,汉族,唐朝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曾官常熟县尉,金吾长史。善草书,性好酒,世称张颠,也是“饮中八仙”之一。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并称“三绝”,诗亦别具一格,以七绝见长。与李白、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。唐文宗曾下诏,以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、张旭草书为“三绝”。又工诗,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号称“吴中四士”。传世书迹有《肚痛帖》、《古诗四帖》等。
邓洵美
邓洵美(?─? ), 字号不详。连州(今属广东省)人。五代后晋天福八年(943)癸卯科或五代后汉乾祐元年(948)戊申科王溥榜进士第三人。同榜有李昉、孟宾于等。 及第后邓洵美任湖南节度使周行逢幕府巡官。他只是看重邓洵美的名气,一直都没有重用过他。李昉曾私下南来与洵美相会,同年好友数年不见,感慨万千。两人相谈竟日,以诗唱和。周行逢对邓洵美与李昉的相会疑心重重。就派人假冒山贼,窜入邓洵美的住处,将其杀害。
韩琮
韩琮[唐](约公元八三五年前后在世)字成封,(唐诗纪事作代封,此从新唐书艺文志注及唐才子传)里居及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文宗太和末前后在世。有诗名。长庆四年,(公元八二四年)登进士第。初为陈许节度判官。后历中书舍人。大中中,(公元八五三年)仕至湖南观察使。琮著有诗集一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生卒不祥,于唐宣宗时出为湖南观察使,大中十二年(858)被都将石载顺等驱逐,之后,唐宣宗不但不派兵增援,支持韩琮消灭叛将,反而另派右金吾将军蔡袭代韩为湖南观察使,把韩琮这个逐臣抛弃了。此后失官,无闻。
叶法善
叶法善(616年-720年),字道元、太素、罗浮真人,括州括苍县(今浙江省丽水市)人。叶法善郡望是南阳郡,占籍为松阳卯山怀德里,乡贯是栝州松阳。代表作品《留诗》。叶法善有双铜印遗世,俗称“天师印”,被奉为驱魔之宝。叶法善之祖,名国重,葬于松阳之酉山,法善于其处置道院,立碑于下,并请北海为其祖作碑文。北海梦叶法善再来求书,允之,书未尽,钟鸣梦觉,至丁字下,数点而止。当法善刻碑毕,将墨本前往致谢,北海惊道:始吾以为梦,乃真邪?此即世所盛称之追魂碑,亦称丁丁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