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鼎
韦鼎(515~593)字超盛,京兆杜陵(今陕西省西安东南)人。梁时,累官至中书侍郎。陈时,官为黄门郎。陈宣帝太建年间,为聘周主使,累官至太府卿。陈亡入隋,授任上仪同三司,除光州刺史。史称韦鼎博通经史,又通阴阳相术,善于逢迎,亦有政绩,现存诗作一首。另有同名后唐诗人。
许德溥
许德溥,字元博,如皋人。文人,南京失陷后,矢志以死,因父亲在世需要赡养,不得已剃发以偷生。为表达对明朝的一片忠心,在左右臂上分别刺上“生为明人,死为明鬼”八个大字,又在胸口刺上“不愧本朝”四字。后被人告发,系狱论死。其妻当流,为同县义士王某夫妻所救。
李延寿
李延寿,生卒年待考。唐代史学家,今河南安阳市人。贞观年间,做过太子典膳丞、崇贤馆学士,后任御史台主簿,官至符玺郎,兼修国史。他曾参加过官修的《隋书》、《五代史志》(即《经籍志》)、 《晋书》及当朝国史的修撰,还独立撰成《南史》、《北史》和《太宗政典》(已佚)。《新唐书》对两书评价颇高,称“其书颇有条理,删落酿辞,过本书远甚。”。
卢纶
卢纶(约737-约799),字允言,唐代诗人,大历十才子之一,汉族,河中蒲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。天宝末举进士,遇乱不第;代宗朝又应举, 屡试不第。大历六年,宰相元载举荐,授阌乡尉;后由王缙荐为集贤学士,秘书省校书郎,升监察御史。出为陕府户曹、河南密县令。后元载、王缙获罪,遭到牵连。德宗朝复为昭应令,又任河中浑瑊元帅府判官,官至检校户部郎中。有《卢户部诗集》。
陈叔达
陈叔达(?-635年),字子聪,吴兴(今浙江长兴)人,唐朝宰相,陈宣帝第十七子,陈后主异母弟。陈叔达出身于陈朝皇室,曾授侍中,封义阳王。陈亡入隋,历任内史舍人、绛郡通守,后归降唐高祖,担任丞相府主簿,封汉东郡公。唐朝建立后,陈叔达历任黄门侍郎、纳言、侍中、礼部尚书,进拜江国公。玄武门之变时曾建议唐高祖立唐太宗为太子,晚年以散职归第。贞观九年(635年),陈叔达病逝,追赠户部尚书,初谥缪,后改为忠。
叶法善
叶法善(616年-720年),字道元、太素、罗浮真人,括州括苍县(今浙江省丽水市)人。叶法善郡望是南阳郡,占籍为松阳卯山怀德里,乡贯是栝州松阳。代表作品《留诗》。叶法善有双铜印遗世,俗称“天师印”,被奉为驱魔之宝。叶法善之祖,名国重,葬于松阳之酉山,法善于其处置道院,立碑于下,并请北海为其祖作碑文。北海梦叶法善再来求书,允之,书未尽,钟鸣梦觉,至丁字下,数点而止。当法善刻碑毕,将墨本前往致谢,北海惊道:始吾以为梦,乃真邪?此即世所盛称之追魂碑,亦称丁丁碑也。
李翱
唐赵郡人,或作成纪人,字习之。凉武昭王之后。登进士第。始授校书郎,累转国子博士、史馆修撰。性刚急,议论无所避,常谓史官记事不实。执政虽重其学,而恶其激讦,故久不迁。后授考功员外郎,拜中书舍人。历山南东道节度使。卒谥文。始从韩愈为文章,辞致浑厚,见推当时,有《李文公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