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溪记
道州城西百余步,有小溪。南流数十步,合营溪。水抵两岸,悉皆怪石,欹嵌盘曲,不可名状。清流触石,洄悬激注;佳木异竹,垂阴相荫。
此溪若在山野之上,则宜逸民退士之所游处;在人间,则可为都邑之胜境,静者之林亭。而置州以来,无人赏爱;徘徊溪上,为之怅然。乃疏凿芜秽,俾为亭宇;植松与桂,兼之香草,以裨形胜。为溪在州右,遂命之曰右溪。刻铭石上,彰示来者。
人有负盐负薪者
人有负盐负薪者,同释重担息树阴。少时,且行,争一羊皮,各言藉背之物。久未果,遂讼于官。惠遣争者出,顾州纪纲曰:“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?”群下咸无答者。惠令人置羊皮席上,以杖击之,见少盐屑,曰:“得其实矣。”使争者视之,负薪者乃伏而就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