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yuán gào rén
注音ㄩㄢˊ ㄍㄠˋ ㄖㄣˊ
1.法官阁下,我在本案代表原告人出庭。
2.原告人决议确定认罪以求从轻料理。
3.原告人是其中一个申请者,通过被告人的上海代表处的内部择选程序接受面试。
4.原告人指被告人草拟有关文件时疏忽行事,而且未有针对有关土地而将该些权利注册。
5.因为我不相信原告人的誓章与法院审理的案件相关,所以我不对原告人的誓章做过多答复。
6.原告人无法阻截被告人的行为,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令,禁止被告人继续其行为,理由是该行为构成侵犯实产。
7.原告人数众多的可以推选二至五名诉讼代表人,每名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。
8.法院指出,提出侵犯实产诉讼的原告人,毋须证明其管有实产的权利受到重大干扰。
9.法庭可能会于单方面聆听由原告人或被告人所提出的论据或证据后,便宣告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