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恭治中牟
[南北朝]:范晔
鲁恭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罚。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阴使人往视之。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过,止其旁,旁有儿童。其人曰:“儿何不捕之?”儿言雉方雏,不得捕。其人讶而起,与恭决曰:“所以来者,欲察君之政绩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异也;爱及鸟兽,此二异也;童有仁心,此三异也。久留徒扰贤者耳,吾将速反,以状白安。”
魯恭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罰。袁安聞之,疑其不實,陰使人往視之。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過,止其旁,旁有兒童。其人曰:“兒何不捕之?”兒言雉方雛,不得捕。其人訝而起,與恭決曰:“所以來者,欲察君之政績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異也;愛及鳥獸,此二異也;童有仁心,此三異也。久留徒擾賢者耳,吾将速反,以狀白安。”
“鲁恭治中牟”译文及注释
译文
鲁恭担任中牟县令,注重用道德感化百姓,不用刑罚的方式。朝中大官袁安听说这件事,怀疑它不是真的,暗地里(私下)派人到中牟县去视察。那人与鲁恭走在田间小路上,一起坐在桑树下。有一只野鸡经过,在他们旁边停下,旁边有一个小孩。那个人说:“你为什么不把它抓住?”那个小孩说野鸡还是幼鸡,不能抓。那人很惊讶,对鲁恭辞别说:“我此次前来,是要检查你的政绩的。蝗虫不犯县境,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现象;爱护鸟兽,这是第二个现象;小孩也怀有仁爱之心,这是第三个现象。我久留只会打扰贤者。我将快速返回,把情况报告袁安。”
注释
为:担任
中牟令:中牟县的县官
雉:俗称野鸡
德化:用道德感化
任:用
阴:暗中
使:派
阡陌:田间小路
止:停止
方:才
得:能够
讶:惊讶
今:现今
犯:侵犯
境:边境
及:关联
徒:只,只会
耳:罢了
将:将要
反:通“返”,返回
状:情况
白:告诉
异:过人之处
南北朝·范晔的简介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
...〔
► 范晔的诗(4篇)〕
明代:
边贡
丞相英灵消未消,绛帷灯火飒寒飙。
乾坤浩荡身难寄,道路间关梦且遥。
花外子规燕市月,水边精卫浙江潮。
祠堂亦有西湖树,不遣南枝向北朝。
丞相英靈消未消,绛帷燈火飒寒飙。
乾坤浩蕩身難寄,道路間關夢且遙。
花外子規燕市月,水邊精衛浙江潮。
祠堂亦有西湖樹,不遣南枝向北朝。
明代:
魏学洢
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,能以径寸之木,为宫室、器皿 、人物,以至鸟兽、木石,罔不因势象形,各具情态。尝贻余核舟一,盖大苏泛赤壁云。
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,高可二黍许。中轩敞者为舱,箬篷覆之。旁开小窗,左右各四,共八扇。启窗而观,雕栏相望焉。闭之,则右刻“山高月小,水落石出”,左刻“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”,石青糁之。(箬篷 一作:篛篷)
船头坐三人,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,佛印居右,鲁直居左。苏、黄共阅一手卷。东坡右手执卷端,左手抚鲁直背。鲁直左手执卷末,右手指卷,如有所语。东坡现右足,鲁直现左足,各微侧,其两膝相比者,各隐卷底衣褶中。佛印绝类弥勒,袒胸露乳,矫首昂视,神情与苏、黄不属。卧右膝,诎右臂支船,而竖其左膝,左臂挂念珠倚之——珠可历历数也。
舟尾横卧一楫。楫左右舟子各一人。居右者椎髻仰面,左手倚一衡木,右手攀右趾,若啸呼状。居左者右手执蒲葵扇,左手抚炉,炉上有壶,其人视端容寂,若听茶声然。
其船背稍夷,则题名其上,文曰“天启壬戌秋日,虞山王毅叔远甫刻”,细若蚊足,钩画了了,其色墨。又用篆章一,文曰“初平山人”,其色丹。
通计一舟,为人五;为窗八;为箬篷,为楫,为炉,为壶,为手卷,为念珠各一;对联、题名并篆文,为字共三十有四;而计其长曾不盈寸。盖简桃核修狭者为之。嘻,技亦灵怪矣哉!
明有奇巧人曰王叔遠,能以徑寸之木,為宮室、器皿 、人物,以至鳥獸、木石,罔不因勢象形,各具情态。嘗贻餘核舟一,蓋大蘇泛赤壁雲。
舟首尾長約八分有奇,高可二黍許。中軒敞者為艙,箬篷覆之。旁開小窗,左右各四,共八扇。啟窗而觀,雕欄相望焉。閉之,則右刻“山高月小,水落石出”,左刻“清風徐來,水波不興”,石青糁之。(箬篷 一作:篛篷)
船頭坐三人,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,佛印居右,魯直居左。蘇、黃共閱一手卷。東坡右手執卷端,左手撫魯直背。魯直左手執卷末,右手指卷,如有所語。東坡現右足,魯直現左足,各微側,其兩膝相比者,各隐卷底衣褶中。佛印絕類彌勒,袒胸露乳,矯首昂視,神情與蘇、黃不屬。卧右膝,诎右臂支船,而豎其左膝,左臂挂念珠倚之——珠可曆曆數也。
舟尾橫卧一楫。楫左右舟子各一人。居右者椎髻仰面,左手倚一衡木,右手攀右趾,若嘯呼狀。居左者右手執蒲葵扇,左手撫爐,爐上有壺,其人視端容寂,若聽茶聲然。
其船背稍夷,則題名其上,文曰“天啟壬戌秋日,虞山王毅叔遠甫刻”,細若蚊足,鈎畫了了,其色墨。又用篆章一,文曰“初平山人”,其色丹。
通計一舟,為人五;為窗八;為箬篷,為楫,為爐,為壺,為手卷,為念珠各一;對聯、題名并篆文,為字共三十有四;而計其長曾不盈寸。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。嘻,技亦靈怪矣哉!
宋代:
司马光
陶侃尝出游,见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问:“用此何为?”人云:“行道所见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戏贼人稻!”执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农植,家给人足。
陶侃嘗出遊,見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問:“用此何為?”人雲:“行道所見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戲賊人稻!”執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農植,家給人足。
魏晋:
干宝
南阳宋定伯,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问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问:“汝复谁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数里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递相担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担定伯数里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复担鬼,鬼略无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复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听之,了然无声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声。鬼复言:“何以作声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习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担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声咋咋然,索下,不复听之。径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为一羊,便卖之恐其变化,唾之。得钱千五百,乃去。于时石崇言:“定伯卖鬼,得钱千五百文。”
南陽宋定伯,年少時,夜行逢鬼。問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問:“汝複誰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問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數裡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遞相擔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擔定伯數裡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複擔鬼,鬼略無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複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聽之,了然無聲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聲。鬼複言:“何以作聲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習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擔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聲咋咋然,索下,不複聽之。徑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為一羊,便賣之恐其變化,唾之。得錢千五百,乃去。于時石崇言:“定伯賣鬼,得錢千五百文。”
明代:
宋濂
余幼时即嗜学。家贫,无从致书以观,每假借于藏书之家,手自笔录,计日以还。天大寒,砚冰坚,手指不可屈伸,弗之怠。录毕,走送之,不敢稍逾约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,余因得遍观群书。既加冠,益慕圣贤之道 ,又患无硕师、名人与游,尝趋百里外,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。先达德隆望尊,门人弟子填其室,未尝稍降辞色。余立侍左右,援疑质理,俯身倾耳以请;或遇其叱咄,色愈恭,礼愈至,不敢出一言以复;俟其欣悦,则又请焉。故余虽愚,卒获有所闻。
当余之从师也,负箧曳屣,行深山巨谷中,穷冬烈风,大雪深数尺,足肤皲裂而不知。至舍,四支僵劲不能动,媵人持汤沃灌,以衾拥覆,久而乃和。寓逆旅,主人日再食,无鲜肥滋味之享。同舍生皆被绮绣,戴朱缨宝饰之帽,腰白玉之环,左佩刀,右备容臭,烨然若神人;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,略无慕艳意。以中有足乐者,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。盖余之勤且艰若此。
今虽耄老,未有所成,犹幸预君子之列,而承天子之宠光,缀公卿之后,日侍坐备顾问,四海亦谬称其氏名,况才之过于余者乎?
今诸生学于太学,县官日有廪稍之供,父母岁有裘葛之遗,无冻馁之患矣;坐大厦之下而诵《诗》《书》,无奔走之劳矣;有司业、博士为之师,未有问而不告,求而不得者也;凡所宜有之书,皆集于此,不必若余之手录,假诸人而后见也。其业有不精,德有不成者,非天质之卑,则心不若余之专耳,岂他人之过哉!
东阳马生君则,在太学已二年,流辈甚称其贤。余朝京师,生以乡人子谒余,撰长书以为贽,辞甚畅达,与之论辩,言和而色夷。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,是可谓善学者矣!其将归见其亲也,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。谓余勉乡人以学者,余之志也;诋我夸际遇之盛而骄乡人者,岂知余者哉!
餘幼時即嗜學。家貧,無從緻書以觀,每假借于藏書之家,手自筆錄,計日以還。天大寒,硯冰堅,手指不可屈伸,弗之怠。錄畢,走送之,不敢稍逾約。以是人多以書假餘,餘因得遍觀群書。既加冠,益慕聖賢之道 ,又患無碩師、名人與遊,嘗趨百裡外,從鄉之先達執經叩問。先達德隆望尊,門人弟子填其室,未嘗稍降辭色。餘立侍左右,援疑質理,俯身傾耳以請;或遇其叱咄,色愈恭,禮愈至,不敢出一言以複;俟其欣悅,則又請焉。故餘雖愚,卒獲有所聞。
當餘之從師也,負箧曳屣,行深山巨谷中,窮冬烈風,大雪深數尺,足膚皲裂而不知。至舍,四支僵勁不能動,媵人持湯沃灌,以衾擁覆,久而乃和。寓逆旅,主人日再食,無鮮肥滋味之享。同舍生皆被绮繡,戴朱纓寶飾之帽,腰白玉之環,左佩刀,右備容臭,烨然若神人;餘則缊袍敝衣處其間,略無慕豔意。以中有足樂者,不知口體之奉不若人也。蓋餘之勤且艱若此。
今雖耄老,未有所成,猶幸預君子之列,而承天子之寵光,綴公卿之後,日侍坐備顧問,四海亦謬稱其氏名,況才之過于餘者乎?
今諸生學于太學,縣官日有廪稍之供,父母歲有裘葛之遺,無凍餒之患矣;坐大廈之下而誦《詩》《書》,無奔走之勞矣;有司業、博士為之師,未有問而不告,求而不得者也;凡所宜有之書,皆集于此,不必若餘之手錄,假諸人而後見也。其業有不精,德有不成者,非天質之卑,則心不若餘之專耳,豈他人之過哉!
東陽馬生君則,在太學已二年,流輩甚稱其賢。餘朝京師,生以鄉人子谒餘,撰長書以為贽,辭甚暢達,與之論辯,言和而色夷。自謂少時用心于學甚勞,是可謂善學者矣!其将歸見其親也,餘故道為學之難以告之。謂餘勉鄉人以學者,餘之志也;诋我誇際遇之盛而驕鄉人者,豈知餘者哉!
明代:
王汝玉
路出都门指八闽,送君方值柳条春。
汉庭循吏推黄霸,颍郡遗民望寇恂。
雪水满江催画鹢,棠阴夹道引朱轮。
铨衡考绩论公最,知是专城第一人。
路出都門指八閩,送君方值柳條春。
漢庭循吏推黃霸,颍郡遺民望寇恂。
雪水滿江催畫鹢,棠陰夾道引朱輪。
铨衡考績論公最,知是專城第一人。
宋代:
欧阳修
陈康肃公善射,当世无双 ,公亦以此自矜。尝射于家圃,有卖油翁释担而立,睨之,久而不去。见其发矢十中八九,但微颔之。
康肃问曰:“汝亦知射乎?吾射不亦精乎?”翁曰:“无他, 但手熟尔。”康肃忿然曰:“尔安敢轻吾射!”翁曰:“以我酌油知之。”乃取一葫芦置于地,以钱覆其口,徐以杓酌油沥之,自钱孔入,而钱不湿。因曰:“我亦无他,惟手熟尔。”康肃笑而遣之。
此与庄生所谓解牛斫轮者何异?
陳康肅公善射,當世無雙 ,公亦以此自矜。嘗射于家圃,有賣油翁釋擔而立,睨之,久而不去。見其發矢十中八九,但微颔之。
康肅問曰:“汝亦知射乎?吾射不亦精乎?”翁曰:“無他, 但手熟爾。”康肅忿然曰:“爾安敢輕吾射!”翁曰:“以我酌油知之。”乃取一葫蘆置于地,以錢覆其口,徐以杓酌油瀝之,自錢孔入,而錢不濕。因曰:“我亦無他,惟手熟爾。”康肅笑而遣之。
此與莊生所謂解牛斫輪者何異?
明代:
冯梦龙
明有陆庐峰者,于京城待用。尝于市遇一佳砚,议价未定。既还邸,使门人往,以一金易归。门人持砚归,公讶其不类。门人坚称其是。公曰:“向观砚有鸲鹆眼,今何无之?”答曰:“吾嫌其微凸,路值石工,幸有余银,令磨而平之。”公大惋惜。
明有陸廬峰者,于京城待用。嘗于市遇一佳硯,議價未定。既還邸,使門人往,以一金易歸。門人持硯歸,公訝其不類。門人堅稱其是。公曰:“向觀硯有鸲鹆眼,今何無之?”答曰:“吾嫌其微凸,路值石工,幸有餘銀,令磨而平之。”公大惋惜。
清代:
蒲松龄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數裡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鈎肉,翹足挂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缢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中含肉,鈎刺狼腭,如魚吞餌。時狼皮價昂,直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。
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複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并驅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遂負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
清代:
蒲松龄
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。帅思一毡所容无几,许之。其人置毡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顷刻毡大亩许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发,出于不意,被掠数里而去。
紅毛國,舊許與中國相貿易,邊帥見其衆,不許登岸。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。帥思一氈所容無幾,許之。其人置氈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頃刻氈大畝許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發,出于不意,被掠數裡而去。